使馆领事处主要负责签发护照,签证及需要在巴哈马国或在其他国家使用的认证文件。使馆还负责为巴哈马来华人员做登记事宜,并在居住,学习,旅游等方面提供帮助,同时也为在亚太地区监禁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领事处可为您提供以下帮助
• 为您提供全方位信息和建议;
• 如果您居住在国外, 可帮您签发一本普通的巴哈马护照;
• 如果您在外旅游且护照不慎丢失,可帮您签发一份应急旅行证件;
• 帮助联系您的亲属或亲朋好友请求他们汇给您应急费用;
• 如遇意外受伤事故,可帮助通知您的亲属;
• 如触犯法律被刑拘,可帮助通知您的亲属;(如果您想让我们做)
• 如巴哈马公民在国外入狱,须遵照该国法律办理相应探监手续;
• 协助逝者办理遗留物品送回巴哈马相关手续;
• 如在异国他乡遭遇天灾人祸可为您提供帮助;
• 认证在国外使用的巴哈马法律文件;
• 认证在巴哈马使用的国外法律文件。
请注意,领事部竭诚为您提供帮助,视个案具体情况而定。
领事处哪些事情不能够帮助您?
• 支付任何费用,或给你钱;(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,从公款贷借给你一点,但必须归还
• 缴纳罚款;
• 干预外国司法程序,忽视法律;
• 民事纠纷;
• 提供法律证据,或以您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;
• 为你作担保人或监护人
• 安排住宿,或为您找工作;
• 提供翻译,邮件转发,电话,传真/电传或其他个人服务;
• 与警方交涉;
• 帮助入境,例如,没有您想去的那个国家的签证或过期护照,而干涉该国家的移民政策;
注意:如果护照丢失,需要申领新护照时,必须出具向当地警方报案的凭证,方可办理
所有境外巴哈马公民必须在离自己最近的使馆或领馆注册登记,如遇紧急情况以便联系